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遵守憲法,熱愛祖國,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具有高中、中職以上文化程度,身體健康,具備滿足導游需要的知識和語言技能。

導游證是國家允許從事導游工作的憑證,也是導游從業的必要條件。要求導游人員必須持有導游證,以保證導游服務質量,方便旅游行政人員的監督檢查。因此,《導游管理條例》規定,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導游活動,必須取得導游證”
導游證有兩種:正式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。導游證有效期為三年,臨時導游證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。另外,導游卡到期后,可以申請續簽導游卡。臨時導游證到期后,不能延期。如需繼續聘用,必須由旅行社再次向旅游行政部門提出申請。